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 第三章 抵押 第三节 抵押的效力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 第四十六条 第三章 抵押 第三节 抵押的效力 第四十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三节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