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 第二章 保证 第三节 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 第三十条 第二章 保证 第三节 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