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 第二章 旱灾预防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旱灾预防 第十五条 抗旱规划应当主要包括抗旱组织体系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建设、抗旱应急设施建设、抗旱物资储备、抗旱服务组织建设、旱情监测网络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