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2011年)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2011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章 技术进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技术进口合同的受让人、让与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密范围和保密期限内,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在保密期限内,承担保密义务的一方在保密技术非因自己的原因被公开后,其承担的保密义务即予终止。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