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1987年)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按期接受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的主要义务是:
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按期接受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的主要义务是:
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