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011年)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011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