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23年) 第十章 促进措施 第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23年) 第九十五条 第十章 促进措施 第九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向社会提供服务,并依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 国家鼓励在慈善领域应用现代信息技术;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益创投、孵化培育、人员培训、项目指导等方式,为慈善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服务。 第九十四条 目录 第九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