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 第四章 慈善捐赠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慈善捐赠 第三十四条 本法所称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活动。 第四章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