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 第九十二条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九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慈善行业组织进行指导。 第十章 目录 第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