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07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