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律师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组织律师业务培训;

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组织律师开展对外交流;

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律师协会按照章程对律师给予奖励或者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