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 第四章 执业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执业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二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