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帐。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