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2000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办理引渡案件,可以根据情况,对被请求引渡人采取引渡拘留、引渡逮捕或者引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