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2000年) 第三章 向外国请求引渡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2000年) 第四十八条 第三章 向外国请求引渡 第四十八条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向外国正式提出引渡请求前,通过外交途径或者被请求国同意的其他途径,请求外国对有关人员先行采取强制措施。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