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 第八十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第七十九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