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 第五十条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十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