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 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被引用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2007)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