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