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 第二章 建筑许可 第二节 从业资格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建筑许可 第二节 从业资格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节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