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年) 第三章 广告行为规范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三章 广告行为规范 第四十四条 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