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年) 第七十二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广告审查机关对违法的广告内容作出审查批准决定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