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年) 第三章 广告行为规范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广告行为规范 第三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