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 第三章 广告活动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广告活动 第二十八条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