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年) 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被引用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