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