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年) 第三章 登记规范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登记规范 第十七条 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