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9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9年) 第四十九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