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