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 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 第三十条 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 第三十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 第四章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