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2009年) 二、

二、 停止执行第六十条中“对进口整车、零部件的具体管理办法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