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0年) 第六章 证书和标志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0年) 第八十条 第六章 证书和标志 第八十条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以下简称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证书式样见附件5-1、2),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产许可证证书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印制。 第六章 目录 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