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5年) 第三章 核查人员的管理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5年) 第六十一条 第三章 核查人员的管理 第六十一条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或者审查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向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提出技术专家备案申请,经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后,可参加企业的实地核查工作。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