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5年) 第二章 生产许可程序 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5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生产许可程序 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 第二十三条 审查组应当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