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 第四章 证书和标志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证书和标志 第三十三条 企业必须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标注标志的裸装产品,可以不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