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 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 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三十九条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 用人单位通过职业中介机构招用人员,应当如实向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岗位需求信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职业中介活动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