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 第二章 政策支持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政策支持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