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2002年)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2002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对导弹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实施管制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