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25年) 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三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的预警应急机制,应对对外贸易中的突发和异常情况,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开展对有关国家或者地区的贸易政策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