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25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自行或者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下列事项进行调查: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国内产业及其竞争力的影响;
有关国家或者地区与贸易有关的壁垒;
为确定是否应当依法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或者保障措施等对外贸易救济措施,需要调查的事项;
规避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行为;
对外贸易中有关国家安全利益的事项;
为执行本法第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需要调查的事项;
其他影响对外贸易秩序,需要调查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