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2011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