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2007年) 第四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2007年) 第四章 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五条 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合同的当事人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