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2019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2019年) 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开展商用密码检测认证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密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关资质。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