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2021年) 第三章 国家支持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2021年) 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国家支持 第二十九条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当及时向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务。 对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存在一定困难的家庭,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