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 第八十六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八十六条 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 总理, 副总理若干人, 国务委员若干人, 各部部长, 各委员会主任, 审计长, 秘书长。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国务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第八十五条 目录 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