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八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 第一百四十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八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