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 第一章 总纲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 第十三条 第一章 总纲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