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八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 第一百三十七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八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一百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