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99年)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99年) 第三十九条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