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8年)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8年) 第一百三十二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三十二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一百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一百三十三条